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運行中壓縮空氣站電耗限額及節能監測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排氣壓力不超過1.0MPa(表壓),容積總流量≥10m3/min的壓縮空氣站。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853容積式壓縮機驗收試驗
DB33/65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要求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壓縮空氣站compressed air station
由空氣壓縮機組、供氣系統等所組成的用于提供壓縮空氣產品的系統。
3.2
空氣壓縮機組容積流量volume flow of air compressor
在單位時間內排出的空氣容積值,該值在排氣端測得并換算到一級吸氣狀態,按GB/T 3853規定方法計算。
3.3
空氣壓縮機組輸入電功率air compressor power input
在空氣壓縮機組正常運行時,單位時間內,電網供給空氣壓縮機組的電能。
3.4
壓縮空氣站用電單耗air compressor power consumption
壓縮空氣站每輸出1m3容積氣量(吸氣狀態)所輸入的電能,該電能僅指壓縮機組。
4電耗限額及節能監測合格指標
壓縮空氣站電耗限額及節能監測合格指標見表1。
5節能監測和檢查項目
5.1基本要求
5.1.1壓縮空氣站不得使用國家公布的淘汰產品,應采用低能耗產品。
5.1.2壓縮空氣站應配備流量計、電度表等測量儀表,并符合DB33/656-2007的規定。
5.1.3壓縮機吸氣口應安裝在背陽、環境清潔和無熱源的場所。
5.1.4空壓機組安裝、修理應由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
5.1.5空壓機組應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1.6壓縮空氣站應建立電耗統計與考核制度。
5.1.7空壓機組應建立檔案和做好運行記錄;制定維修保養計劃并有實施記錄。
5.1.8空壓機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作好分析、處理和記錄,不得帶病運行。
5.1.9空壓機組發生事故應及時上報。
5.2監測項目
監測應包含以下項目:
a)壓縮機吸、排氣溫度和壓力;
b)壓縮機容積流量;
c)壓縮機冷卻水進、出水溫度和流量;
d)壓縮空氣站用電單耗。
5.3監測方法
5.3.1監測應在空氣壓縮機組及供氣系統正常工況下進行,且該工況應具有統計值的代表性。
5.3.2對穩定負荷的空氣壓縮機組,以2h為一個監測周期,對不穩定負荷的空氣壓縮機組,以一個或幾個負荷變化周期為一個監測周期。
5.3.3監測周期內,同一工況下的各被測參數應同時進行采樣,被測參數應重復采樣三次以上,以各組讀數值的平均值作為計算值。
5.3.4容積流量監測用流量計法或按GB/T 3853規定。
5.4監測儀表要求
5.4.1電耗、溫度、壓力和流量監測應在儀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
5.4.2使用的監測儀表應在檢定合格有效期內。
5.4.3監測儀表(含在線工作儀表)的精度應不低于表2的規定。
7節能監測結果評價
7.1本標準規定的壓縮空氣站節能監測檢查項目和監測項目合格指標是監測合格的最低標準。監測單位應以此進行合格和不合格的評價。全部監測指標同時合格方可視為“節能監測合格的壓縮空氣站”。
7.2監測單位對監測不合格者應作出能源浪費程度的評價報告和提出改進建議??諝鈮嚎s站電耗限額及節能監測報告見附錄B。